使用“剖面设置”的“模型外观”面板可以在“剖面类型”视图中定义模型的外观。
适用于源类型的剖面图和立面图,3D文档和内部立面图。
使用以下控制项:
同时参见:
选择在此剖面图中如何显示剪切元素。
注意:对于立面和室内立面图:您可以通过取消选中“剪切元素”框来完全隐藏切割元素。
剖面图中元素的剪切填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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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表面-颜色填充,无阴影
使用单个表面显示所有的剪切元素。 使用“表面—颜色填充”控制项来选择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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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切填充,无阴影
建筑材料的剪切填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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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颜色填充,无阴影
建筑材料的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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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填充,有阴影
建筑材料的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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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剪切画笔
为所有剪切元素使用相同的画笔(视情况选择剪切线画笔和填充前景/背景笔)。
选择未剪切元素的填充属性。
注意:应用填充可能会增加大型模型的重建次数。如果这是个问题,选择"无"。
剖面图中元素的未剪切填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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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没有颜色应用到未剪切的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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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画笔-颜色填充,无阴影
使用单一颜色填充所有未剪切表面。 使用“画笔-颜色填充”控制项来选择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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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颜色填充,无阴影
建筑材料的表面(无阴影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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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纹理填充,无阴影
建筑材料的表面及纹理(无阴影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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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填充,有阴影
建筑材料的表面(有阴影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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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纹理填充,有阴影
建筑材料的表面及纹理(有阴影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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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未剪切画笔
所有未剪切线使用相同的画笔。从下面的“未剪切画笔”选择器中选择理想的画笔。
表面-覆盖填充前景
同时也激活表面的覆盖填充前景。(可为每个表面属性定义。)
透明:
将透明表面(例如玻璃)显示为透明。
选中此框可将剖面划分为“近处”和“远处”区域。
然后您可以对远处区域应用一个单独的填充来区分它。
要定义“近处”结束和“远处”开始的极限值,请转到平面图并拖动“远处”标记线。
“远处”标记线是仅在屏幕上显示的元素。
•在视图 > 屏幕上的视图选项 > 标记范围中显示或隐藏它
•在“源标记颜色”下的“选项 > 工作环境 >屏幕选项”中更改其线型/颜色。
选中此框可将轮廓应用到任何显示的超出剖面图水平限制之外的元素。
正如剖面图中所示,该轮廓标记了元素的边界,即使元素并不是真的在那个地方结束。
为轮廓选择线型和画笔。
在两个太阳相对于剖面/立面图线的位置中选择其一:
•就像在3D窗口中:使用此选项继承3D投影或3D透视图设置对话框中的太阳位置设置。
见3D窗口。
•自定义:用下述太阳方位角/太阳高度 控制项自定义剖面图/立面图中的太阳位置。
注意:这些自定义数值只用于此剖面/立面图,与“3D投影/透视图设置”对话框中的数值无关。
太阳方位角
方位角数值是以度表示的角度值。与剖面/立面图线成直角的线代表零度。当通过提高此角度数值增加方位角时,太阳向着右侧移动-这意味着阴影向着阴影投射表面的左侧延长。
如果您不希望建筑物的可视一侧被阴影遮盖,您应使用一个负90度与正90度之间的方位角数值。
选中此框可激活阴影(或阴影效果)。
阴影没有轮廓,但是您可以自定义其外观。
选择阴影的填充和填充笔。对于“未剪切”和“远处”元素的选择可以不同。
注意:如果将填充设置为任何“阴影”选项,则无法自定义阴影填充或其画笔。
绘图仪无法处理透明填充。在“纹理”类型的填充中,阴影和着色基于透明填充—在绘图仪输出中将显示为实心填充。
在基于“表面颜色”的填充中,阴影和着色是通过混合颜色创建的,并且不受此限制的影响—在绘图仪输出上也会有不错的视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