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默认情况下,区域标记处于关闭状态。(从 Archicad 25 开始,“区域”改为使用“区域标签”放置。)
要在项目中显示“区域标记”,请选中文档 > 模型视图 > 模型视图选项(“构造元素选项”面板)中的显示区域标记。
区域标记是智能参数GDL对象,这些对象的外观、内容和表现都适合当地的建筑习惯。它们位于Archicad图库中。
分配给区域的区域标记对象取决于所选的区域类别。
参见区域类别。
每个区域标记都包含关于区域的文本信息,包括它的名称、号码、区域及其它可选的参数;区域标记确切的内容是依据区域设置的区域标记面板中所设置的参数而定。
参见区域工具设置。
注意:要设置在此区域标记上的区域面积显示的单位,使用选项>项目个性设置>标注,并选择面积计算单位。
移动区域标记
区域标记可以独立于区域进行移动:
•点击区域标记的一个节点。
•从弹出式小面板中选择移动子元素图标。
•拖动区域标记
区域参考点(仅适用于区域标记)
如果使用其中一种自动标识方法放置区域标记,将看到一个十字出现在区域内第一次点击定义区域面积的位置上。这个十字显示区域的参考点。
这个点用作以后更新操作识别边界的起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