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的翻新功能

從Archicad 14或之前的版本中遷移

翻新功能(從Archicad 15開始)可設定每個元素的翻新狀態,以及專案級的 翻新過濾器,通過狀態顯示或隱藏元素。

遷移舊版的翻新專案

Archicad (15之前)的舊版本本身不包括翻新功能。如果舊版的專案過去使用圖層系統在翻新過程中區分元素,但您想要用Archicad 26的翻新功能代替,您應該:

1。對模型進行必要的修改:如淘汰不需要的、翻新專用的圖層和模型副本

2。使用新的Archicad翻新功能,按需定義每個元素的翻新狀態

注意:首次開啟Archicad 26的專案時,所有元素的翻新狀態都預設設定為“現有的”,並且預設的翻新過濾器被設定為顯示現有的元素。因此,即使不使用任何一個Archicad 26的翻新功能,所有元素將如常表現和顯示。

用於門/窗物件的被修改的 “拆除” 選項(僅德語或挪威語圖庫) (Archicad 14 或更早版本)

Archicad 14或早期版本的專案可能使用對拆除標記的門/窗物件 (例如:要拆除的門/窗在平面圖上用“X”標記或用別的來區分)。

然而,由於Archicad 26提供了通過翻新狀態顯示所有元素的專用選項,因此,門/窗設定中的這些“拆除”選項在AC 26圖庫中不再需要並已被消除。

把專案遷移到Archicad 26之後,應該用新的翻新功能來選擇並將“要拆除的”翻新狀態分配給所述的門/窗。

會注意到,之後選擇符合當地標準的覆蓋樣式,可選擇如同早期Archicad的相同方式來顯示“要拆除的”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