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翻新状态分配给元素
见重设“翻新状态”。
使用翻新面板设置默认
使用翻新面板来修改翻新状态
例如:在现有项目中选择所有要拆除的元素,然后点击“要拆除的”图标。这样,将所有那些元素的状态通过点击改为“要拆除的”元素。
使用元素设置来修改翻新状态
可在元素设置对话框的累呗与属性面板中,更改所选 元素(如果它们的类型都相同)的翻新状态:

设置对话框中翻新控制项仅对选定的元素激活
(如果什么都没选,工具默认设置的翻新控制项则为灰显;用翻新面板设置所有元素默认的翻新状态)。
选择新放置元素的翻新状态
在默认下,所有元素都有“现有的”翻新状态,添加至项目的新元素也同样为“现有的”。
然而,使用翻新面板,可将所有后来放置的元素重置为默认值。
在一个现有的项目开始放置附加的元素之前,设置一个默认值(如“新”状态)就可能很有用。这将节省必需将那些元素的状态追溯定义为“新”的步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