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重設“翻新狀態”。
使用翻新面板設定預設
1。從視窗> 面板 > 翻新中開啟翻新面板。
2。沒有挑選,選擇一個狀態來分配所有最新放置的元素:
使用翻新面板來修改翻新狀態
1。選擇一個或多個要分配不同翻新狀態的元素。
2。從翻新面板中,點擊表示所需狀態的圖標。
•現有的元素:被保留
•新元素:在當前更新過程中被建立
•要拆除的元素:在當前翻新面板過程中被拆除
例如:在現有專案中選擇所有要拆除的元素,然後點擊“要拆除的”圖標。這樣,將所有那些元素的狀態通過點擊改為“要拆除的”元素。
使用元素設定來修改翻新狀態
可在元素設定對話框的累唄與屬性面板中,更改所選 元素(如果它們的類型都相同)的翻新狀態:
注意:如果有幾種元素類型被選定,則使用翻新面板或編輯選集面板來同時更改它們的翻新狀態。
設定對話框中翻新控制項僅對選定的元素啟動
(如果什麼都沒選,工具預設設定的翻新控制項則為灰顯;用翻新面板設定所有元素預設的翻新狀態)。
在預設下,所有元素都有“現有的”翻新狀態, 添加至專案的新元素也同樣為“現有的”。
然而,使用翻新面板,可將所有後來放置的元素重置為預設值。
1。在什麼都不選定時,點擊希望要成為預設(如“新”)的翻新狀態圖標。
2。現在,不管使用的是哪種工具,所放置的全部元素都會被自動分配“新”狀態。
在一個現有的專案開始放置附加的元素之前,設定一個預設值(如“新”狀態)就可能很有用。這將節省必需將那些元素的狀態追溯定義為“新”的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