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取框工具是用于选择、编辑和可视化的定义区域。
1。选择选取框工具。
2。在项目中点击并定义选取框区域。
选取框区域不显示所包括元素的选择点;选取的区域通过虚线显示。
更多信息,见选取框区域定义。
执行下列其中一个操作:
•按下Esc键
•从上下文菜单中使用删除选取框
•开始绘制一个新的选取框
•用选取框工具选择时,在选取框区域外的窗口中双击。
如果在选取框内明确选择更多的元素,按Esc键将反向取消这些被选定的元素,并最后删除选取框。
如果您选择另一个工具,选取框区域将 不能被删除。
•定义一个较小的区域,在区域内选择给定类型的全部元素
•视图仅是3D中项目的某一部分
•为同时移动或调整几个元素
•用PDF或DWG格式只保存视图的一部分
选取框 可用于所有项目视窗。
在照片渲染或图片窗口,以及GDL对象的3D视图中,唯一可用于选取框选择的是复制。
随着箭头工具的激活,要在选取框区域内选择全部元素,使用Ctrl/Cmd+A 快捷键或编辑 > 在选取框内全选命令。
定义选取框区域,然后使用视图>3D视图中的元素> 在3D中显示选择/选取框命令;或从上下文菜单中选择相同的命令。
落在选取框区域内的任何元素部分都将包括在3D视图中,尽管在元素的这个部分没有选择节点或热点。
注意:如果平面图包括明确选择的元素及选取框的选择,这个命令将忽略选取框并只显示明确选择的元素。
要进一步定义选取框选取的元素在3D中显示的方式,使用视图 > 3D视图中的元素 > 3D中的过滤器和剪切元素对话框中的“选取框效果”控制项。
使用选取框来定义图片渲染输出:参见渲染选取框选项。
选取框颜色
选取框的颜色与选择点的颜色相同:在选项>工作环境>选择和元素信息>选择点和选取框的颜色中设置此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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