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剖面圖工具生成一個虛擬建築的截面視圖,含有一個附帶的標記。
剖面圖標記可以採用三種不同形式之一:
1。源標記,生成剖面圖視點
2。鏈接的標記,不生成剖面圖視點,但對任意其它視圖、視點或圖形起到參考作用。
3。未鏈接的標記包含自定義文字
注意:剖面圖視點的另一種類型是獨立剖面圖(有或沒有標記),沒有模型源。
參見創建一個獨立剖面圖視點。
剖面圖可另存為視圖及作為圖形放在一個佈圖上;剖面圖視窗的內容也可以直接發佈。
在剖面圖視窗中,可查看及修改元素,但不能創建新的結構元素 (唯一的例外是如果您使用 “移動一個複製” 或 多重複製 命令。) 如果將一個元素貼上到一個剖面圖視窗,它將作為圖形的圖元(點、線、填充)重現。
物件雖可在剖面圖視窗中放置,但它們只被認為是圖形符號 (無對應的3D模型元素生成)。